【智税观察】居家办公与差旅费用扣除的背后: 为何事实情境才是税务判断核心
- 海边的茨威格
- Jun 6
- 3 min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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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对工作相关支出的审查日益严格,注册会计师和税务顾问们需特别关注近期一则具有代表性的行政上诉仲裁庭(ART)裁决: Hall v Commissioner of Taxation [2025] ARTA 600。
该案对居家办公期间的相关支出和汽车费用的可扣除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参考了多项历史案例。
案情概览
涉案纳税人居住在墨尔本一套两居室公寓。由于COVID疫情期间的公共卫生限制,他在国家广播公司(ABC)的工作安排变更为:
75%时间在家办公(主要为下午)
25%时间在工作场所(主要为晚上)
纳税人将第二间卧室长期用于工作,并在需要使用专业广播设备时前往ABC工作室。
ART的关键裁定
居家办公空间费用(Occupancy expense)可扣除:由于居家办公安排是受维州疫情政策和雇主工作安排的双重影响所致,且第二卧室的办公使用并非临时性质,而是持续整个课税年度,因此与该空间有关的占用费用被认定为可扣除支出。
汽车费用也可扣除:ART认定,纳税人从居家工作开始即已投入工作状态,随后前往ABC工作室是“工作中的差旅”,而非从住家到工作地的普通通勤,因此符合工作相关差旅费用的扣除条件。
税法要点: ART 裁定中的关键判断标准
该案明确指出,判断支出是否可扣除,不能仅凭形式安排或纳税人主观意图,而应立足于实际操作中的事实情境:
事实情境为导向:支出的可扣除性依赖于工作是否确实在家中开始,以及该安排是否持续且必要。
固定与实质用途:居家工作空间若整年使用,并非偶发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可作为办公空间进行成本分摊。
差旅起点重新界定:当工作日从家中开始、随后前往公司履行部分工作职责时,途中差旅被视为“on work”而非普通通勤,可视作与工作直接相关支出。
这些标准强调,税务判断的关键不在于标签(如“remote”或“home office”),而在于是否存在实质性、连续性与工作关联性。
实务提醒:纳税人该如何准备与应对
该案例再次强调了事实情境在判断支出可扣除性时的重要性——特别是在COVID等特殊时期,若能证明居家办公具有持续性、必要性,且差旅与工作职能直接相关,则相关支出具备较强的可扣除依据。
为合规申报并合法获取可扣除支出,以下要点值得注意:
保留办公空间使用证据:包括房间用途照片、办公时段记录、家居平面图等。
合理分摊费用:如水电网租金等支出,依据面积与使用时间分摊,不可盲目估算。
获取雇主说明文件:证明居家办公为公司指示或防疫要求,有助于后续审计准备。
差旅支出应有完整记录:包括行程安排、出勤证明、行车日志等,以证明其与工作直接相关。
选用适当的扣除方法:例如固定费率法或实际费用法,具体取决于记录完整性与支出类别。
若您希望进一步了解如何合规处理工作相关支出,或希望评估 COVID 期间居家办公、出行相关支出是否符合税务扣除条件,欢迎与我们的税务专家团队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定制化的建议。
文章来源:Australasian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Hall and Commissioner of Taxation (Taxation and business) [2025] ARTA 600 (21 May 2025)